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湖北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6-16 11:17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商品混凝土运输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湖北公司混凝土运输项目竞争性谈判已由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混凝土运输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湖北公司工程施工需要拟对混凝土运输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所需的混凝土运输车辆由报价人自行管理,车辆性能良好,每车配备一名司机。车辆购有交强险、商业险(保额 100 万元),环保符合国家运输标准规范要求,并且需服从拌合站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及工作安排,在材料运输过程中需全程覆盖篷布,另外具有保温设施、驾驶员工资、车辆维修、车辆交通运输安全及环保、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1供货地点G42沪蓉高速钟祥段施工现场;包件2供货地点G42沪蓉高速汉川、应城段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2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
包件 |
运输材料名称 |
单位 |
暂定运输数量 |
暂定运输距离(公里) |
供货地点 |
运输期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 |
3000 |
≤30 |
G42沪蓉高速钟祥段 |
合同签订后至施工结束 |
|
|
2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 |
5000 |
≤30 |
G42沪蓉高速汉川、应城段 |
|
- 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发生的运输数量为准。
- 本竞争性谈判内容中要求的混凝土运输车必须为专业运输混凝土材料罐车(三轴),报价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
- 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贰拾万元。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
3.1.2报价人的运输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资格及国家规定的正规手续,牌照齐全且审验合格,车辆交强险、商业险齐全(三者 100 万以上),驾驶员需持证上岗,包件1混凝土罐车不低于4辆,包件2混凝土罐车不低于6辆,整体车况达到优良以上。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报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报价人在保证项目施工需要的前提下自行安排车辆进场数量,但不得低于要求的最低数量(包件1不低于4辆,包件2不低于6辆),运输车辆的具体进场数量需征得实际使用人的审核同意,如果实际使用人根据施工需要对报价人提出增加运输车辆数量的要求,报价人不得拒绝,如果报价人运输车辆车况达不到实际使用人的要求,报价人须在接到实际使用人更换车辆的通知后两日内完成车辆更换工作。
3.1.5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能对沿途产生环境污染,不得撒料,运输车辆需为专业运输混凝土材料罐车,剩料及废料需拉回卸至拌合站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倒。
3.1.6资质要求:
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贰拾万元。
3.1.7业绩要求:
包件 1 报价人近三年(2018 年至今)混凝土及同类型材料运输数量三年业绩不少于 3000立方。(以合同或运输发票为准)
包件 2 报价人近三年(2018 年至今)混凝土及同类型材料运输数量三年业绩不少于 5000 立方。(以合同或运输发票为准)
3.1.8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16日8时00分到2021年6月18日17时3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17时30分前登陆山东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6月18日17时30分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刘洋18186232054)发送至指定邮箱(1944045173@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刘洋18186232054)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17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天桥支行
账 号:817972501421002519
4.4 采购文件售价0元/包件(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4.5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1个包件,最多可购买1个包件的采购文件。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时3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10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具体会议地址:湖北省应城市黄滩镇应城收费站院内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7116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二环西路北延长线99号
联 系 人:潘清、刘洋
联系电话:18971962393、18186232054
邮 箱:19440451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