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交安公司钢筋混凝土管及检查井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1-10-14 08:08
1.采购条件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交安公司钢筋混凝土管及检查井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钢筋混凝土管及检查井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标Ⅱ级承插口DN300)405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标Ⅱ级承插口DN800)56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标Ⅱ级承插口DN1000)305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标Ⅱ级承插口DN1200)399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标Ⅱ级承插口DN1500)985m、圆型预制井(钢筋混凝土φ1250mm)9座、预制三通井(钢筋混凝土内径1500*1100mm)2座、预制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内径1500*1100mm)10座、预制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内径1300*1100mm) 10座、预制三通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内径1300*1100mm)1座、预制四通井(钢筋混凝土内径1800*1100mm)2座、预制三通井(钢筋混凝土内径1800*1100mm)4座、预制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内径1800*1100mm)13座,供货地点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公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国标Ⅱ级 DN300 承插口 |
m |
405.00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国标Ⅱ级DN800 承插口 |
m |
56.00 |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国标Ⅱ级DN1000 承插口 |
m |
305.00 |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国标Ⅱ级DN1200 承插口 |
m |
3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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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国标Ⅱ级DN1500 承插口 |
m |
985.00 |
||
圆形预制井 |
钢筋混凝土 φ1250mm |
座 |
9.00 |
||
预制三通井 |
钢筋混凝土 内径1500*1100mm |
座 |
2.00 |
||
预制检查井 |
钢筋混凝土 内径1500*1100mm |
座 |
10.00 |
||
预制检查井 |
钢筋混凝土 1300*1100mm |
座 |
10.00 |
||
预制三通检查井 |
钢筋混凝土 1300*1100mm |
座 |
1.00 |
||
预制四通井 |
钢筋混凝土 内径1800*1100mm |
座 |
2.00 |
||
预制三通井 |
钢筋混凝土 内径1800*1100mm |
座 |
4.00 |
||
预制检查井 |
钢筋混凝土 内径1800*1100mm |
座 |
13.00 |
注:(1)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日期。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持有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谈判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资质要求
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
(3)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年来销售业绩良好,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所报价同类产品年均销售额不低于150万元,出具本单位近三年相关材料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报价人单位成立不足3年,所报价同类产品年均销售额=自成立以来所报价同类产品总销售额/(成立整月数/12)≥150万元。
(4)财务要求
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⑥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14日09时30分到2021年10月17日9时30分
4.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0月17日9时30分前将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hgslhjajl@163.com)进行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0月17日9时30分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质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yhgslhjajl@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郑勇成:15866537997)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9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4.4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包(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齐河项目排水管、检查井采购文件购买费用)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汇苑支行
账 号:37050161220200000065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送交。
送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9时00分,
送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交安公司齐河项目部会议室(原茂园大酒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定于送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家数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被延长线99号
电 话:0531-61388209
邮政编码:250032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被延长线99号
联 系 人:付兆勇 /郑勇成
18663799321/15866537997
电子邮箱:yhgslhjajl@163.com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