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水稳料代加工采购公告
2021-11-30 09:30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
水稳料代加工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水稳料代加工采购已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水稳料代加工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加工水稳料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成品料送到地点是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焦路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水稳料代加工设备要求水稳拌合设备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要求,加工成品符合我方要求,能够满足我方生产进度要求。采购范围包括生产加工、人员、维修保养、易损件耗材、材料到场机械倒运、税费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设备名称 |
单位 |
设备数量(套) |
生产数量(吨)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稳拌合站代加工设备 |
套 |
1 |
550000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焦路 |
|
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生产加工、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通知停止供货。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拌合设备日产量5000吨以上。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还应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
3.1.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4.报价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30日 9 时 30分到 2021 年 12 月2日17 时00 分。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2月02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2月02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或复印(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284772874@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李振:13793194135)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 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大厦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公告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7118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北延长线99号
联 系 人:李振
联系电话:1379319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