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石灰岩、河砂竞争性谈判采购补充公告

2022-03-24 11:25


021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石灰岩、河砂竞争性谈判采购补充公告

 

各竞选人:

021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石灰岩、河砂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于2022年3月23日发布。受疫情情况的持续影响,继续延长缴纳保证金时间、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本次补充公告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而谈判文件的其他条款和款项仍然有效,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报价人资格要求修改

报价人需根据我方试验室提供材料质量标准送样至山东枣庄市山亭区水泉袁庄临滕七标试验室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未送样单位默认视为放弃本次谈判,若最终确定为供应商则以该合格样品为供料标准。送样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2日17时30分,过时视为未送样。试验室联系人:张建龙18663375636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修改

4.1获取时间:

2022年3月23日9时30分到2022年3月29日17时30分。

4.2在线报名: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3月29日17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3月29日17时3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sdgsegs2021@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张甲18053129075)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4.4采购文件:

每包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7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采购文件费用公对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支持私人账号转账,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采购包件  文件费。

报名后未按上述要求购买采购文件且未发送相关附件至邮箱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4.5递交保证金:

有意向报价的请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17时30分前递交报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槐荫支行

   号:3705 0161 6108 0000 0175

报价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报价保证金公对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3、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修改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通过邮寄方式,以收到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

谈判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9时30分

邮寄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李庄村镇政府驻地正西山东高速

收件人:张甲 18053129075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李庄村镇政府驻地正西200米山东高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5.3采购人定于统一时间网络视频谈判(报价人代理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采购人于谈判会议开始前一天通知会议ID),请准时出席。未参加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个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4、推荐原则修改

价格评审中评审方法由“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修改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审价为不含税总价。具体价格评审方法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评审包件1-2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审价为不含税总价。

1.1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谈报价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初步评审,满足初步评审的报价人进入价格评审。

1.2满足初步评审条件的报价人进入价格评审,未满足评审条件的报价人不再进行价格评审。

1)第一轮次报价:报价人递交的竞谈报价文件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

评审小组根据报价人有效报价平均价(占比50%)、采购人采购控制价(占比50%)两个价格的加权平均值作为第一轮评审价(N1)。以上单价均为每种规格型号的税前单价。

一轮报价人有效报价平均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当15>通过评审的供应商≥7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 ;当25>通过评审的供应商≥15家,去掉两个最高价、两个最低价;当通过评审的供应商≥25家,去掉三个最高价、三个最低价。取其他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

低于评审价(N1)85%的报价人应书面做出分析,经评审小组评审,如评审小组认为明显低于采购成本价或低于采购成本价报价人不做出分析的,则取消其资格,并在第二轮报价前予以公布。

2)第二轮报价

采购人组织合格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报价人第二轮报价不能高于第一轮报价且不能高于评审价(N1)为有效报价,否则取消资格。

二轮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当15>通过评审的供应商≥7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 ;当25>通过评审的供应商≥15家,去掉两个最高价、两个最低价;当通过评审的供应商≥25家,去掉三个最高价、三个最低价。取其他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

取第二轮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作为N2,以N2下浮2%作为最终成交价。

采购人对接受成交价的供应商按照报价得分评审进行排序,按供应商第二轮报价进行排序,其中包件1:选择5名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选择2名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包件2:选择3名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选择1名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人不接受最终成交价则取消其资格.报价得分或不含税总价相同时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成立日期、付款条件、供货期等评审因素先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以上因素均相同,则由评审小组现场抽签决定。第二轮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响应以N2下浮2%作为最终成交价并以最终成交价签订合同,如果成交候选人不接受最终成交价则取消供货资格。

报价得分排序原则:供应商原始分为100分,供应商第二轮报价每高于最终成交价(98%N2)1个百分点的减2分,每低于最终成交价(98%N2)1个百分点的减1分(分数按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不含税总价相同时按照企业往年业绩、企业注册资本金、成立日期、付款条件、供货期、等评审因素先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以上因素均相同,则由评审小组现场抽签决定。

若成交供应商供应不及时、供应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采购方从备选供应商中增加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若报价人家数不足(不少于三家),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报价单位的报价具有竞争性,可按比例适当递减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